2024年5月20日 星期一
详细内容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大力推进律师工作建设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07年01月10日作者:--赵大程副部长在全国律师事务所主任培训

--赵大程副部长在全国律师事务所主任培训班上的讲话

 

(2006年12月13日)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举办这次全国律师事务所主任培训班,是贯彻落实今年3月份召开的全国律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律师队伍建设的一项实际措施。司法部党组非常重视举办这次培训,吴爱英部长今天专程来看望大家,充分体现了部党组对律师队伍建设工作的高度重视。希望大家珍惜这次培训机会,做到学有所悟,学有所得。

 

  当前全党和全国各条战线都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战略任务研究部署工作,律师工作也面临着同样的任务。加强律师事务所建设,无论是对于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推动律师事业发展,还是对于增强律师服务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职能作用,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律师事务所主任作为律师事务所的直接管理者,在加强律师事务所建设的工作中责任重大。因此,在年底前全国律师协会把大家请来,目的在于共同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研究加强律师事务所建设的问题。

 

  这次培训班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强化律师事务所主任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管理意识,增强工作的历史使命感和工作责任感,充分认识发挥律师事务所基础管理作用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开阔思路,丰富方法,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律师事业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律师法律服务。

 

  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律师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是在国际形势发生深刻变化、我国社会发生深刻变革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居安思危、深谋远虑的政治自觉和总结过去、规划未来的政治智慧;进一步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一首要的基本问题;提出了从现在起到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主要原则和工作重点。这个《决定》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律师事业是我们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律师工作从来是为完成党的历史使命和中心任务服务的。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律师要认真学习、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决定》的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充分认识律师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责任和职能作用,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做好律师工作,服务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

 

  (一)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律师工作肩负的历史使命和重大责任。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分析律师工作的宗旨、性质和作用,律师工作既是实现上述社会和谐总要求的保障措施,也是实现构建和谐社会总要求的重要内容。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赋予了律师工作重大的历史使命。律师工作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密切相关。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为社会和谐创造雄厚的物质基础。这就要求律师工作要从促进经济建设的大局出发,运用诉讼和非诉讼的方法,依法规范经济行为,依法解决经济纠纷,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社会要和谐,需要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活动纳入法制化轨道,健全完善法律制度,推动实施法律,强化法律手段。这就为律师工作提供了广阔的工作领域,运用法律知识和法律技能去推动社会生活实现法治化、规范化;社会要和谐,就要维护公平正义,防止侵犯国家、集体利益,防止侵害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这要求律师捍卫宪法和法律,主张正义,扶助弱者,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社会要和谐,就要保持社会安定有序。这就要求律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依法调解社会矛盾纠纷,将社会变革带来的各种利益冲突、矛盾纠纷导入法制化轨道,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由此可见,律师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促进社会和谐,是时代赋予律师的神圣使命。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律师工作提出了更加艰巨的任务。《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律师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一是充分发挥律师的职能作用。稳定是基础,和谐是目标。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律师不仅要提供法律服务,而且要开展法制宣传、普及法律知识;不仅要平息诉争、化解矛盾,而且要排解怨恨,理顺情绪,修复情感;不仅要解决个案纠纷,而且要着眼于社会稳定,实现社会秩序的安定和谐,这为律师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律师工作要从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相和谐,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协调发展的宽广视角中,寻找促进社会和谐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开阔工作思路,拓展工作领域。要着眼于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进一步使律师工作与和谐社会在指导思想上相一致,在工作目标上相协调,在工作内容上相吻合,努力形成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律师工作新格局。二是规范律师收费。规范律师收费,不仅对保持律师事业健康发展有利,而且对促进社会和谐有利。目前,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空前的社会变革,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纠纷,而能否将这些纠纷和矛盾导入法律途径解决,关系到社会稳定,影响着社会和谐。让更多的人民群众有能力聘请律师提供服务,使更多的纠纷和矛盾通过律师的服务,引入法制轨道上解决,这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需要。我们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律师收费问题,加快律师收费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尽快形成有序、规范、合理的律师收费工作秩序。三是发展和规范律师事务所。健全社会组织,增强服务社会功能,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决定》将律师事务所定性为社会组织,准确把握了律师事务所的本质属性,明确了律师事务所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现代社会的实践表明,社会组织作为国家与社会之间的桥梁,对于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治理结构具有重要作用。我们应当根据国情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要求,遵循律师行业管理的一般规律,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律师工作的管理体制,发展和规范律师事务所,充分发挥其律师管理的基础环节的重要作用,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

 

  六中全会通过的《决定》这样集中地对律师工作提出要求,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律师工作的高度重视,充分反映了律师工作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紧密联系,充分说明了律师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可以大有作为。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把握这一重要的历史机遇,把律师工作纳入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大的时代背景下去认识、去思考、去推动、去发展,坚定不移地推进律师工作的改革、发展和建设,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群众。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推进律师工作的改革发展建设。

 

  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我们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必须长期坚持的根本指导方针。律师工作过去二十多年的发展历史表明,只有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把握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精神实质,律师工作才能围绕服务这一条主线,最大限度地发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并实现律师行业自身的健康发展。经过一段时间以来的学习领会和工作实践,我们感到,律师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需要坚持把律师队伍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本力量作为根本方向;需要坚持把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服务人民群众作为根本任务;需要坚持把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作为根本保障;需要坚持把社会主义律师文化和执业精神作为实现律师事业健康顺利发展的思想基础;需要坚持把实现律师工作体制和机制改革创新作为重要动力;需要坚持把强化律师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作为基本手段。我们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律师工作全局,切实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穿于律师工作的全部过程和各个方面,自觉做到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谋划律师工作,以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成效来检验律师工作,推动律师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此,需要着重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开展服务。这是律师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基本原则,同时也是律师工作二十多年得以健康顺利发展的根本原因。在新形势下,律师工作必须研究好、解决好服务构建和谐社会,努力促进社会和谐这一重大课题。要提高认识,把思想和注意力集中到这一课题上来,使律师工作始终围绕这一课题来开展、来进行;要贴近中心,服务中心,切实做到“三贴近”,即贴近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贴近社会生活,贴近人民群众,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善抓机遇,推动律师工作的改革、发展和建设;要增强能力,用更高的标准、更高的要求去提高自身素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二是必须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律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律师工作必须牢固树立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的意识,坚持服务为民宗旨,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要深入基层、深入社区、深入农村,热心为低收入家庭、下岗工人、进城务工农民、残疾人等服务,帮助他们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要严肃处理极少数律师乱收费、收费不办事,甚至故意损害当事人利益等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律师队伍形象的问题,树立律师队伍的良好社会形象,使律师队伍成为人民群众喜爱、信任和拥戴的法律职业队伍。

 

  三是必须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律师工作始终追求的目标。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是律师工作的神圣使命和价值追求。律师工作要不断提升职业理想和精神追求,克服拜金主义思想的影响,树立正确的执业观。要在严格依法执业的同时,彰显热情服务、不畏艰险、伸张正义的精神特质,履行法律职责。要有把每一个案件办成铁案、精品的决心和意志,认真做好每个环节、每个方面的工作,把办案过程当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实践。新世纪新阶段,我们面临的发展机遇前所未有,面对的挑战也前所未有。必须看到影响和谐稳定的因素大量存在,社会矛盾的关联性、聚合性和敏感性不断增强。在一些社会情绪较大的地方,往往一起很小的、普通的案件就很可能酿成影响稳定的重大事件。一些敌对势力也打着“维权”的幌子,插手敏感性事件,伺机制造事端。广大律师要深刻认识当前社会矛盾的这种特点,强化大局意识,保持政治敏锐性,把维护个案正义与维护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有机统一起来。

 

  四是必须统筹谋划,全面推进律师工作的改革发展建设。律师工作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就要适时、深入、有效地加强律师工作建设。要加强律师工作体系建设。以建立一个理念先进、遵循规律、符合国情、制度科学的律师工作体系为目标,狠抓《律师法》及其配套规章的贯彻执行,完善管理体制,健全工作机制,改进管理方法方式。要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以培养和造就一支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为目标,全面加强律师队伍的思想、业务和职业道德建设,健全培训教育体系,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加大监管工作力度。要加强律师工作能力建设。以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指导和推动律师行业进一步拓展服务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更好地为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服务。要加强律师管理工作建设。以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为重点,提高律师管理干部素质,加强政策研究,提高指导工作水准,严格工作纪律,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全面提高律师管理工作的水平。

 

  五是必须大力推进律师队伍建设,为实现律师工作又好又快的发展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是一项历史性的任务,必须牢固树立长期建设的思想,坚持不懈、锲而不舍地抓。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按照吴爱英部长在全国律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求,继续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律师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以适应客观形势发展的要求。

 

  (三)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法律服务。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目标和重要任务。广大律师要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锐意进取的精神,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促进社会和谐。

 

  一是服务发展。律师工作要把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贯穿于律师工作的全过程,围绕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引导和支持律师拓展新的业务领域。进一步推动律师为国有企业改革、金融体制改革、资本市场建设和保险体制改革等提供法律服务,引导和推动律师为财税体制和投资体制改革服务,为健全公共财政体制、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服务。积极推动律师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服务,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主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健全管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积极推动律师参与农村税费改革、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农村金融改革和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做好农村改革的法律参谋和顾问。鼓励和引导律师积极投身西部大开发、东北老工业基地和中部地区建设,为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实现国家现代化建设的整体战略部署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二是建设法治。律师工作要积极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服务,为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服务,为政府提高社会建设和管理水平服务。认真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积极参与政府管理和决策过程,把律师的执业活动同政府的社会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为政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提高政府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水平。积极参与各项立法起草和法律修订工作,结合律师业务实践向立法机构提出建设性意见,推动立法进程和法律制度的完善。按照中央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统一部署,积极参与各项司法体制改革措施的组织实施工作,及时研究司法体制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为司法制度的完善建言献策。

 

  三是维护稳定。律师工作要不断加强和改进服务方式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律师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优势,进一步发挥律师工作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职能作用。积极调解因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产生的纠纷,从源头上化解因利益冲突引发的社会矛盾。认真代理涉及“三农”问题的案件,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业健康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大力开展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的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继续深入开展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把群众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完善律师调解社会矛盾、化解民间纠纷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方式,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

 

  四是促进公正。律师工作要依法履行职责,促进司法公正,促进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积极开展刑事辩护工作,依法履行辩护职责,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死刑案件核准权将从明年起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与此相适应,死刑第二审案件也将开庭审理。广大律师要充分认识这次改革的重大意义,积极开展死刑案件的辩护工作,提高辩护质量,帮助人民法院正确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准确惩治犯罪,确保办案质量。要增强息事宁人、定纷止争的意识和能力,向当事人和家属宣传法律知识,疏导群众情绪,解决案结事不了的问题,促进社会和谐。

 

  明年,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决定的第一年,为了使广大律师认真学习领会好中央《决定》的精神,将在包括律师在内的法律服务工作队伍中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大讨论”的主题实践活动,巩固近年来律师队伍建设的工作成果,加强对律师队伍的教育培训,形成符合时代要求的律师精神,以促进全国广大律师充分认清律师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所肩负的历史责任,进而焕发工作的积极性,投身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

 

  二、加强律师工作建设,为实现新时期律师事业的新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目标的提出,给律师工作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如何抓住机遇,实现律师事业的新发展,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又一重大课题。对此,司法部党组多次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党组认为,律师工作要集中精力做好“建设”这篇文章,狠抓制度机制建设,狠抓队伍建设,狠抓服务能力建设,练好内功,夯实基础,为实现新时期律师工作的新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加强律师工作建设的命题,是通过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审视律师事业的发展历程,深入分析律师队伍的发展现状而得出的结论。搞好律师工作建设,是党和国家对律师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是当前律师事业所处的发展阶段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客观要求。当前加强律师工作建设,要重点解决好律师工作体系建设和律师队伍建设两大课题。律师工作体系建设,就是要积极探索建立理念先进、遵循规律、符合国情、制度科学的工作体系。律师队伍建设,就是要建设一支“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这两大课题回答好了,有利于巩固二十多年来律师工作改革发展建设的成果,有利于把律师工作与我国经济社会事业有机地融合起来,也有利于为找到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律师发展道路作出积极的探索。根据律师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律师工作建设的各项工作,围绕解决好律师工作建设中的两大课题,抓住重点问题,抓住关键环节,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向前推进,着重做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思想统一、认识到位是推进律师工作建设的前提。只有在全行业包括广大律师和律师管理人员,充分认识到搞好律师工作建设的重要性,统一思想,共同行动,才能把律师工作建设搞好。因此,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地律师协会组织和广大律师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的精神上来,按照司法部党组关于律师工作的部署,以高度的历史使命感和工作责任感,切实加强律师工作建设,真抓实干,抓出成效,把律师工作建设的两大课题解决好。

 

  二是坚持改革创新。创新是律师事业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要深入开展律师工作建设,需要改革创新。只有坚持改革创新,律师工作建设才能永远保持生机与活力。要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指引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把握律师业发展的时代性,在管理工作上体现律师业发展的规律性,在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上富于创造性,以改革的思维、创新的理念,努力完善律师管理体制,创新律师工作机制,促进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是加强思想教育。教育是提高律师思想政治素质的重要方法和途径。加强律师队伍建设,解决律师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必须坚持教育为主的原则,通过教育提高广大律师的思想觉悟,转化为自觉的行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信心,重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坚持不懈地加强律师的教育工作。深入探寻科学的教育方法,认真研究教育内容,把握教育工作总的规律和要求,力求实现良好的教育效果。

 

  四是加强律师队伍党建工作。加强党的建设,是律师工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保证。要切实推进律师队伍党的组织建设,采取多种措施和方法,建立健全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党的组织。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扩大党员在律师队伍中的比例。加强和改善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探索动态管理新机制。不断加强党员律师的教育工作,以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重点,切实加强党员律师道德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教育、动员和组织广大党员律师坚持实践党的先进性要求,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先进模范作用。认真探索党员律师发挥作用的新途径,推行党员律师承诺制,组织党员带头参加结对扶持和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律师凝聚人心、推动服务、促进和谐的作用。

 

  五是完善制度机制。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是律师工作建设的基本内容,也是推进律师工作建设的重要保障。要围绕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律师制度,加快推进律师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进程,实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加快建章立制的步伐,尽快建立起覆盖律师工作各个环节、各个层面、各个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体系,促进律师管理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律师执业人员严格自律,保证各项工作在法制轨道上顺利开展。改革完善工作机制,解决局部环节存在的反应迟钝、运转不灵、执行不力的问题,使各项工作更富有效率,增强律师工作服务社会的能力。

 

  六是强化管理责任。管理责任能否得到加强并落实到位,是律师工作建设能否顺利推进的关键。要在继续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强化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责任,实现管理重心下移。强化律师协会的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律师协会的管理作用。强化律师事务所的基础管理责任,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对本所律师的监督、管理责任。

 

  七是推进律师文化建设。律师职业精神对于推进律师工作建设具有积极的作用。要根据新的历史时期律师事业发展的要求,深入开展文化建设,在遵循律师职业特点、把握律师队伍建设规律的基础上,培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职业精神,为律师事业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进一步推进律师队伍建设和促进律师事业的发展。

 

  八是做好改善环境和宣传工作。搞好律师工作建设,需要良好的外部环境。要配合《刑事诉讼法》、《律师法》的修改,积极争取立法部门的支持,力争在立法中解决律师执业中遇到的问题。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律师执业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加强对律师工作、律师队伍中的先进人物和事迹的宣传,让人民群众、让全社会更好地认识律师、了解律师工作。

 

  加强律师工作建设是一项艰巨的任务,需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律师、律师管理干部的共同努力。只要我们有决心、有信心,齐心协力,共同努力,律师工作建设的目标任务一定能够实现。

 

  三、加强律师事务所的建设,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管理律师的作用

 

  律师事务所在整个律师工作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律师事务所是律师执业机构,是律师履行职责、服务社会的组织者,是律师服务功能的承担者和体现者,加强律师事务所建设,是提高律师行业的服务能力和整体实力的基础环节。律师事务所是律师自律管理的最小单元,是律师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实现方式,加强律师事务所建设,是强化律师管理、改善律师队伍形象的基础环节。因此,加强律师事务所建设,对于提高律师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把握律师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推动我国律师事业的改革发展和建设,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一)明确主要任务,大力加强律师事务所建设。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结合律师工作的实际,律师事务所建设的主要任务就是“抓好四个建设,发挥四个作用”。

 

  一是加强业务建设,发挥服务和谐社会的作用。律师事务所是法律规定的、面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主体,是组织律师开展业务活动的机构。律师事务所的业务建设,不仅关系到律师事务所自身生存发展的问题,而且直接影响着律师职能作用的发挥。因此,加强律师事务所的业务建设,是提升律师行业的工作实力,提高律师工作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能力的关键所在。律师事务所要把业务建设作为重要任务,通过加强培训、完善机制、健全制度等措施,全面提高律师的综合素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广大律师,坚定律师的政治信仰,组织广大律师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江泽民文选》,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重点掌握其中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不断增强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把在组织律师学习中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收获转化为指导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行为准则,真正做到思想上有所提高,实践上有所进步。同时要引导广大律师根据履行工作职责的要求,学好相关领域知识,包括学习现代经济知识、科技知识、社会管理知识、法律知识,提高外语能力,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提高业务素质,努力成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法律行家里手。提高律师事务所的综合竞争力,关键是提高人才的竞争力。希望全国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者放眼长远,脚踏实地,舍得投入。要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实行“人才强所”的措施,形成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的工作环境,使得律师人才健康成长。要鼓励律师参加各种学习培训,建立所内的定期业务学习和培训制度。要舍得在年轻律师身上投入,为律师事务所补充新鲜血液。要大力开展创建“学习型律师事务所”的活动,在所内形成浓郁的学习气氛。要优化律师人才的业务组合,促进专业化分工,形成以专业骨干为带头人的团队办案模式。

 

  二是加强内部管理建设,发挥管理律师的作用。律师事务所是律师最直接的自律管理组织,负有提高律师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监督管理律师执业行为的职责。这是维护律师事务所的声誉,保证律师事务所长远发展的需要,更是维护律师行业的社会形象,推动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和管理者要提高认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履行好管理本所律师的职责。要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律师职业道德的培训教育,加强对律师事务所日常事务的管理,加强对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管,切实发挥对律师的管理作用。

 

  三是加强文化建设,发挥影响带动律师的作用。人是要有点精神的。律师事业要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必须形成符合社会主义律师制度基本特征的先进文化,用共同的理想信念、自觉的道德追求、严格的执业纪律影响、带动广大律师实现执业理想和事业抱负。这其中,道德建设是一个重要方面。律师事务所既是律师施展聪明才智、实现事业追求的工作场所,也是陶冶律师道德情操,成为社会主义高素质法律人才的重要组织,在培养和形成律师良好执业道德素质的重大问题上,肩负繁重的任务。一个经济繁荣发展、社会深刻变革的时代,必然是一个呼唤和推崇高尚道德的时代,一个讲诚信、高素质、坚持服务为民的律师队伍,必须是一个保持高尚道德情操、具有人格力量的法律职业群体。从总体上看,我国律师队伍的道德状况是好的,大多数律师的道德素质与律师称号是相符的,涌现出一大批急党和人民的事业之所急,以服务党和人民的事业为己任,胸怀大局,锐意进取,扎根基层,服务奉献的优秀律师和优秀律师事务所。但同时必须看到,在律师队伍中也确有少数人人格扭曲、道德低下,严重损害了律师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以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重点,加强律师队伍的道德建设,已成为律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我们必须高度警觉,见微知著,大力加强以共产主义道德为重点的社会主义律师文化建设。要在律师队伍中深入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通过健全道德规范,加强道德教育和道德学习,促使广大律师分清是非荣辱,明辨善恶美丑,提升道德境界。要通过广大党员律师的模范带头作用,使广大律师坚持高尚的道德情操,自觉做到求真务实、锐意进取,诚实守信、维护正义,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情趣高尚、抵制陋习。

 

  四是加强所内和谐建设,发挥团结凝聚律师的作用。随着律师行业竞争的日趋显现,律师面临的压力不断增大,律师队伍的心理建设、精神建设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目前,一些律师的精神状态值得关注。有的律师整天担忧案源,忧心忡忡;有的缺乏安全感和归宿感;有的在执业中受到挫折,自尊需求得不到满足,心理失衡;不少律师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身心疲惫。改善律师的生存状态,改善律师的心理和精神状态很重要。在这方面律师事务所要发挥作用。要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为广大律师服务,全心全意办实事,尽心竭力做好事,千方百计解难事,促进所内和谐安定。要把律师当作律师事务所的最大财富,真心关心他们、帮助他们,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把律师事务所真正办成“律师之家”。律师事务所在增进所内和谐方面具有重要责任。要完善民主决策制度,推行所务公开,严肃执业纪律,增进所内团结。要切实保障律师的民主权利,进一步增强广大律师的参与意识,营造敢于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的工作环境。要增强所内负责人的民主观念,自觉提高接受民主监督,营造同事之间融洽和谐的同志式关系,为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所内环境而努力工作。

 

  (二)完善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机制,增强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能力。

 

  加强对本所律师的管理是律师事务所的重要职责,在当前律师队伍建设面临许多问题和挑战的情况下,强化律师事务所管理律师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我们要把增强管理律师能力,放到律师事务所建设中的突出位置,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改善律师的内部管理,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管理律师的作用。重点要完善“五个机制”:

 

  一是完善管理职责的落实机制。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层,包括主任、合伙人、合作人,负有管理律师的职责,这是不可推卸的义务和责任。从宏观角度看,司法行政机关正在推行律师事务所主任的年度报告制度,以督促检查律师事务所管理职责的落实;推行律师事务所管理职责追究制度,对于不尽职守的管理人员予以一定的处罚,追究相应的责任。从律师事务所来看,管理层必须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达成强化管理的共同意愿,采取切实的措施履行管理职责。要完善合伙人、合作人会议制度,健全决策议事程序,通畅决策落实渠道,提高决策的贯彻力和执行力。加强日常管理的工作力量,将日常管理工作委托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律师事务所内部要明确管理责任,对管理不力的人员要进行处理。

 

  二是完善律师教育培训机制。律师事务所要建立健全律师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制度,努力提高律师的职业道德素质。要经常性地开展职业道德教育,通过典型示范、活动激励、警示教育等,促使律师提高道德水准。健全道德监督机制,定期总结检查本所律师的职业道德表现,在评议律师时,要把道德品质作为重要内容,以激发他们提高道德水准的内在动力。建立谈话提醒制度,对有不良思想倾向和行为倾向的律师要及时批评教育。加强对年轻律师特别是新入行律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发挥好老律师的传帮带作用。

 

  三是完善律师约束机制。律师事务所要扩大管理视野,理清管理思路,改进管理模式,完善管理措施,建立健全所内的各项管理制度,从律师执业的各个角度、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约束律师,规范律师的行为。完善分配制度,探索建立符合本所实际、有利于促进所内规范建设的分配制度,有效解决由分配体制导致的手段上无法管、管理者不敢管、律师不服管的问题。完善业务流程管理,加大对接案、签约、收费、结案审查等环节的监督。建立业务质量监控、利益冲突审查制度,防范业务风险。健全财务制度,堵塞管理漏洞。

 

  四是完善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机制。律师事务所要加强对本所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及时处理解决发现的问题。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设立专人负责对律师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建立案件进展报告制度,定期听取承办律师的汇报,了解律师的表现,解决遇到的问题。建立与当事人的联系渠道,认真听取当事人的反馈意见,从中发现问题。

 

  五是完善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惩处机制。律师事务所要建立健全惩处制度,对于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律师要严肃予以处理。要认真处理当事人的投诉,发现有违反本所纪律的,依照规定予以惩处,对于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移交律师协会查处,不护短、不遮丑。合伙人、合作人有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行为的,要依照协议和章程予以除名。

 

  (三)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履行管理职责。

 

  这些年来,全国律师事务所主任以及其他管理人员为加强本所的建设,提高律师素质,进而为发展律师事业付出了辛勤劳动,做出了重要贡献。在这里,我代表司法部和吴爱英部长,向在座的各位律师事务所主任,并通过你们向全国律师事务所主任和其他管理人员表示亲切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希望你们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于党和人民的事业,忠诚于社会主义律师事业,团结奋斗,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把全国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水平提高一个新的水平而努力。

 

  律师事务所主任是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对内负责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对外代表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主任承担着管理本所的重要职责,是律师事务所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律师事务所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此,我向全国律师事务所主任和其他管理人员提出五点希望和要求:

 

  一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打铁还须自身硬”。律师事务所主任及其他管理人作为全所律师的带头人,必须注重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要提高政治素质,自觉学习和掌握国家的方针政策,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坚定理想信念,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荣辱观。要提高业务素质,学习新知识新理论,改善知识结构,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执业技能和水平。要提高职业道德素质,讲求诚信,勤勉尽责,不做与律师身份不相符的事情,自觉维护律师行业的形象。要提高管理素质,熟悉和掌握相关的管理知识,学习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在实践中不断增强管理能力,丰富管理经验。

 

  二要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律师事务所主任要有明确的管理意识,要有做好管理工作的决心和信心。要敢于管理,坚持原则,严格依法办事,做到赏罚分明、令行禁止。纠正管理上存在的失之过宽、失之过松、失之过软的问题,对违反管理制度和工作纪律的行为要大胆管、坚决管。要善于管理,讲究方式方法,讲究管理艺术。既要加强制度化建设,坚持运用规章制度管理各项事务,又要适应律师群体高学历、高素质的特点,多使用沟通、说服,教育的手段,多使用激励的手段,以理服人,以情动人。要学习掌握做思想工作的本领,提高管理的艺术性、有效性。

 

  三要严格律己,甘于奉献。管理者必须严格自律,以身作则,带头遵守所内的规章制度,严格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管理者绝不能把律师事务所的规章制度看作是用来约束律师的,把自己置身于局外。管理者还要甘于奉献,要有愿为全所律师的利益而牺牲自己利益的情怀。管理与服务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相辅相成,不可分割。在许多律师事务所中,管理是无报酬的,管理者实质上就是无偿提供管理的服务者,在这种情况下,过于看重自己的利益,甚至与律师争利,是不可能搞好管理的。管理者要有服务意识,要有奉献精神。

 

  四要奋发进取、勇于开拓。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敢于打破陈规陋习,不断探索律师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要努力提高工作技能,积极研究新问题,探索新事物,善于总结新经验,努力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贡献力量。

 

  五要团结协作、营造和谐。要坚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加强律师事务所内部、所与所之间、所与管理机构之间的团结协作,形成相互理解、相互谦让、相互支持、相互合作的和谐氛围,自觉地增强律师行业的凝聚力。

 

  同志们,即将到来的2007年,是对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这一年我们党将要召开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我们国家经济社会建设将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迈出更大的步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律师工作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对律师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一定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增强历史使命感和工作责任感,把律师事务所建设工作做好,推动律师工作改革、发展和建设取得新成绩,进一步开创律师工作的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 

 

 

 

原作者: --赵大程副部长在全国律师事务所主任培训班上的讲话